“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强调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巡回审判上门,司法温暖到家
“真没想到法官能把法庭搬到我家里,还把拖了这么久的事给解决了,这下我心里敞亮了!”孙某感激地说。
原来孙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庭参加庭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孙某家中。
案件回溯到2024年4月的一天,陈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孙某,导致孙某腿部骨折。
孙某住院治疗期间,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较大的痛苦,还面临着医疗费以及误工、护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而三轮车车主陈某则认为孙某在骑行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理应对事故发生承担一定责任,且陈某经济能力有限,其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未购买交强险,高额赔偿陈某无力承担。
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多次发生冲突,孙某无奈之下将陈某诉至法院。
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实地勘查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了解到孙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支持后续治疗,于是,第一时间开始对案件的办理。
一方面,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想法;另一方面,针对陈某的疑议,法官仔细研究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双方的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事故情况,法官亲自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勘查,回顾事故发生时的场景,对事故成因有了更清晰直观的认识。
沟通过程中,孙某情绪激动,为自己后续的治疗费用忧心忡忡;陈某也诉说着自己的经济压力和孙某骑行过程中的过错。法官始终保持着耐心与理解,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手中的笔不时记录着要点,在心中思索着如何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一个平衡双方利益、化解这场纠纷的妥善方案。
智慧化解困局,风波得以平息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调解技巧。法官先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详细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针对陈某提出的孙某骑行过程中的过错,法官结合实地查看的情况,向陈某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逐渐消除了陈某的疑虑。接下来,法官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向陈某说明孙某面临的困境,希望陈某能够考虑到孙某目前的经济压力和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同时,法官对孙某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调整其诉求。
经过法官多次“背靠背”的耐心劝导和“面对面”的真诚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从针锋相对到心平气和沟通协商。
终于,案件迎来了转机。双方在法官专业与真诚的引导下,在责任分担、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孙某后期所需的治疗费用,在咨询专业机构人员后,陈某也当庭予以了支付。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更消除了伤者的后顾之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彰显了法律在平衡利益诉求方面的灵活性与权威性。
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促进法治观念的深入传播。下一步,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将继续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不断践行人民法庭的使命与担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