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是孩子的依靠,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在离婚后仍要继续履行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
近日,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当事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此举旨在督促父母双方离婚后依然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观念不同,经常发生争执,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存在分歧,秉持着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耐心调解,赵某和冉某终达成协议离婚,并对孩子抚养问题有了合理安排。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决定向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对卡片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详细列出了父母离婚后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包括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还强调了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听取孩子的意见,为孩子提供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同时,卡片也提醒父母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双方当事人表示,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求。
此次《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发放,是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的具体举措。通过这一举措,法院不仅为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细致的关爱和保护,也为全社会树立了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