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团结互助,奈何却因房屋漏水闹上法庭,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法院的法官如何化解这一起长达两年的邻里纠纷案件。
楼上漏水楼下“闹心”,近邻变冤家!
沈某与胡某是上下楼邻居关系。2022年5月,沈某发现自己家客厅的天花板渗水严重。经物业人员检测认定是胡某家的卫生间地暖水管漏水,导致沈某家房屋受损。沈某多次找楼上的胡某进行沟通,均未果。之后,由于楼上水管继续漏水,导致沈某家的客厅、卧室、厨房等多处墙皮脱落、发霉,卧室的地板和衣橱也遭到损坏。
社区和派出所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胡某始终认为,虽自家水管漏水,但刮腻子、刷漆等修复费用自行联系维修人员花几千元就能修复,沈某主张的1万元的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沈某无奈起诉至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下沉团场,“面对面” 协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案情虽简单,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处理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便带上书记员走进团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首先通过“面对面”协商,深入了解案情,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胡某表示,事情发生后自己积极联系胡某,希望她能尽快止损,但她一拖再拖,导致自己住在家里就像在“下雨”。
胡某听到此不乐意起来。“你怎么不再夸张一点,咋就能说跟下雨一样。凭啥你要求赔1万我就给你1万?你们家指着这个赚钱呢?”
“你真好意思说,你家漏水把我家都泡成啥样了,我家窗户滴答漏水你看不到吗?我要1万都是少的了,你不服气你申请鉴定啊!”
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还没说两句,就“干起仗来”。法官当即决定去沈某家里,一方面看看房屋受损情况,另一方面缓和一下二人情绪。
实地查看“漏雨”房屋
在查看房屋漏水过程中,沈某气愤的说道:“法官,你看看我这房子客厅、卧室、阳台、厨房,哪间房还是好的?现在我家墙皮都快掉没了,这都成水帘洞了。”
“这样看,漏水是有点严重,但是胡某不是说自行要找人给你修复,你为啥不同意呢?这样你不是也省事吗?”
“法官,你不知道,我家孩子要考学了,胡某找上人来在我家修复一方面会吵到我孩子学习,另一方面你看他把我家柜子、吊顶、窗户包边全泡了,这不是她说的抹个腻子就能解决的事情。我想的是她把钱给我,等我孩子考完学,我把这房子整个装修一遍。”沈某给法官表达道。
胡某看了沈某家受损情况后,也一直站在旁边不吱声。
与社区、司法所联动“背对背”调解
为避免二人见面就吵,引发矛盾升级。承办法官考虑到社区与司法所前期对此案进行过调解,对二人的情况较为了解。便打电话叫来他们,三方短暂开了个会议,确定了调解方向,便联合发力对二人分别进行调解。
一边,法官在沈某家里对其从情理的角度劝说:“远亲不如近邻,没必要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要是胡某真的同意给你把柜子、窗户连带墙面都给你整修了,你真带着孩子搬出去吗?咱们既然想着要自己装修,就别再几千块钱上过不去,你们这楼上楼下吵架,也影响孩子学习不是?”
另一边,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胡某从法律的角度向其释明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举证规则、赔偿范围等。“你看看沈某家,确实受损挺严重的,要是按照你说的对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能不止1万元,而且鉴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双方都不划算,你好好算算这笔账。”
在几次调解之后,双方各有让步,但是差距仍旧很大。
于是法官趁热打铁,对双方开新一轮调解攻势。“案件一旦进入鉴定程序,将产生大量的鉴定费用,同时案件审理周期延长,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更加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希望你们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再好好商量商量·····”
经过一天的沟通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当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胡某当场支付5000元给沈某。至此,一场长达两年的房屋漏水纠纷终于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