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25团法官工作室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水工团工作队成功调解一起一物多卖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就地化解,现场化解。
甘草拉运途中出变故,半路杀出2个程咬金
“法官,我的甘草挖出来后已经在地里放了好多天了,他们开大车堵着不让走,再放下去我赔个底朝天啊。”职工王某边搓手边激动地说。
经了解,王某在25团水工团种植甘草243亩。
3月7日,王某与库某签订了《甘草购销协议》,约定王某将243亩甘草以90万元的价格卖给库某,库某当场支付定金10万元。4月7日,库某与杨某签订《甘草买卖合同》,约定以5.1元/公斤的价格出售甘草,杨某当场支付定金4.5万元。
4月23日,杨某正常拉运甘草时突发状况,开拖拉机、挖机等工人罢工,称库某未付6万劳务费,不愿再配合杨某干活。同时艾某与阿某等人带大车将路堵住,两人称也与库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已支付定金,签订时间也早于杨某,该甘草应属于自己。
243亩甘草被库某卖了3次,究竟甘草该归谁呢?25团法官工作室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水工团工作队经过实地查看、了解案情后召开研判会,决定分两步调解。
遵从合同自由原则,解除协议再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法官努力寻找化解三方争议的平衡点,但当事人始终各执一词,对甘草的归属意见等分歧较大,调解举步维艰。经与三方充分沟通,调解组了解到库某作为中间人,收受定金合计32.5万元,甘草地实际投入21万元,剩余款项已作他用,目前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愿意退出甘草交易。
为避免三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组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做起王某和杨某的思想疏导工作,向双方详细讲解了一物多卖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近三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耐心细致的说理,最终王某和库某、杨某等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解除合同的协议。
随后调解组又适时采用“面对面”调解模式,告知大家重新协商甘草的购销,价高者得,但在同等条件下在场人员优先他人。
发挥价格认定优势,力促询价公平公正
“为公平起见,王老板,你免提打电话给其他收购甘草的老板,询询价,在场的人均可参与竞价。”调解组提议后,在场人员均无异议。
王某立马拨通了电话:“张哥,我那批甘草你收的话多少钱啊?”“小王,我昨天就和你说了,每公斤七块五,这个价格好得很,你再不卖后面价格就不一定了,你看甘草放在地里那么多天了,越来越干……”
对话结束后,在场人员开始竞价,经过一番角逐,最后王某同意艾某以7.25元/公斤的价格收购甘草,双方约定所有甘草需于4月25日前拉运出场,每车甘草过磅后将货款打至生产队指定账户,艾某先行支付挖机等费用6万元。库某前期土地投入的款项待甘草出售完毕后按比例分配,在场人员均无异议。至此,一场甘草多卖的风波得以平息。
不用对簿公堂,在田间地头化解纠纷,王某的经历在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辖区并不是特例。据悉,进入春耕备耕以来,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以“四联动三依托”为抓手,及时启动“田间调解”模式,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调解组下沉农忙一线、深入排查,认真倾听群众需求,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对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化解,努力做到矛盾不“出地”,纠纷不“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