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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这家法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硬核说“不”!
作者:刘晓存、孙 文  发布时间:2024-01-05 20:05:15 打印 字号: | |

据全国妇联统计,在我国

有24.7%的家庭

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

多数受害人为

妇女、儿童、老人

而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

才选择报警

反家庭暴力

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对家暴“零容忍”

是社会共识

更是社会态度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庭前,遭受家庭暴力的张阿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了法庭的支持和保护,这是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2024年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法出“令”

虽说婚姻自由,但是关起门,面对发生在家里的违法行为,受害人该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官,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对我动手了,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面对张阿姨的泣不成声,法官立即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一一了解事情的原委。


原来,张阿姨和李叔系夫妻关系,时间拉回到三十年前。那时,年轻俊朗的李叔在劳动过程中,认识了活泼开朗的张阿姨,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随着感情的逐步升温,二人登记结婚。

婚后的生活有甜,也有咸。面对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和孩子的教育问题,张阿姨和李叔时常发生争执,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张阿姨也曾萌生过离婚的念头,但是往事犹如一部影片,放映出二人从一无所有到现在,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看着两人几十年努力打拼换来的幸福生活,也看着唯一的女儿,张阿姨总想着给对方一个机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事情往往不尽人意。

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争吵后,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张阿姨鼓起勇气,走进了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希望法院能够为其提供保护。

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查张阿姨提供的证据材料,于案件受理当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叔对张阿姨实施家庭暴力。

联动共护

为了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更好地保护张阿姨的人身安全,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李叔送达裁定书,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向派出所、社区等告知张阿姨和李叔的相关情况,并同步送达了裁定书。同时,与妇联、社区多方联动,切实保障好张阿姨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表示,法官积极响应女方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不仅保护了女方的人身安全,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家庭暴力是不被容忍的行为。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彰显了博古其法庭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决心和毅力,相信在法律护航下,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安全。


向家庭暴力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保护其人身安全而发出的指令,要求被申请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接触申请方。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规定了男方禁止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殴打、威胁女方,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的目的在于遏制家庭暴力,给受害者提供一道“保护墙”。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安全,用法律惩罚施暴者,勇敢向家暴说“不”!


 
责任编辑:刘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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