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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转租赁,“如我在诉”护交易
作者:姚丹  发布时间:2023-12-27 11:07:09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谢谢你们的帮忙了,不然这商铺也不知道能不能再让我用了”,吴某激动的握着石红燕法官的手。家住铁门关某小区的吴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铺出售合同》,双方约定支付定金20000元,剩余款项分三期支付完毕。吴某按期支付了第一期款项,但到了第二期经公司多次催要,吴某却一直未缴纳,一怒之下,公司将吴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出售合同》,按约收回该商铺,并要求吴某支付违约金。

难!经营亏损付款无望

“法官,不是我不想给,实在是没钱给呀!”吴某焦急的在法庭上说着。“我们是2021年签订的合同,当年效益确实不错,不仅交了定金,第一期款项我也按时缴纳,本想着2022年再加把劲儿,谁曾想我养殖的猪全得了猪瘟,钱全打水漂了不说,还欠了很多债”吴某也犯起了难,但是,经营了一年的商铺,和大家也都熟悉了,也不愿意搬离这里,希望公司可以谅解并宽容些还款年限。

气!多次催告无人理会

“如果真是这样还好,但我联系了你不知道多少次,你却根本不理,这样的态度让我拿什么谅解!”该公司工作人员气呼呼的说到。经了解,公司确实一直在和吴某联系,联系对象是吴某的妻子,但两人已在2022年离婚,吴某并没有将此事告知该公司,导致信息没有及时传达。根据双方签订的《商铺出售合同》约定,逾期超过5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买受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吴某需归还商铺并支付违约金,吴某不服,上诉至中院。

急!无房可用雪上加霜

二审法庭上,吴某显得很焦急,“法官,我真不是故意不给房款的,实在是经营不善没钱给,这商铺我也真的还想继续使用,您能不能帮帮我。”“不可能,我已经仁至义尽了,休想再拿回商铺!”公司工作人员大声说着。面对此景,石法官先是安抚了吴某,“这件事确实是你不对,没按时缴纳房款违约在先,根据《商铺出售合同》约定,公司是可以解除并收回商铺的”但是,“家家都会有困难的时候,从吴某第一次按时缴纳房款至少可以看出他不是故意拖延房款,商铺可以收回,或者我们可以换种方式,让吴某可以继续使用,公司这边也减少损失。”石法官对公司工作人员说到。

惊!买卖转租赁皆大欢喜

在掌握案件事实和矛盾症结之后,石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向公司和吴某说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以双方已经按约履行一年房款为突破口,讲清利害关系,最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同意解除《商铺出售合同》,将案涉商铺租赁给吴某,并将吴某缴纳的一年房款作为租赁费。“谢谢石法官,不仅可以继续让我使用商铺,还将租赁费抵至2025年,这样我又可以心无旁骛的加油干了!”“我看好你小吴,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有什么困难就找我。”一场本该箭弩拔扈的纷争在一片欢声笑语中落下帷幕。

至此,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以转租赁的方式得以化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点亮了当事人之间心底的友善之光。二师法院将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次纠纷,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实质性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


 

责任编辑:刘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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