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郑遇上个愁人的烦心事,五月的一天,他驾驶自己心爱的小摩托车上路行驶,在一个路口处不慎与老姚驾驶的小客车相撞。
经此事,小郑受了轻伤,心爱的摩托也是“挂了彩”。老姚的小轿车仅是保险杠微微凹陷。
小郑是气不打一处来,下车就和老姚理论了起来,双方因为是谁的责任争论不休,最后只能找交警解决问题。可是两人都在气头上,争论了半天也没有能商量出来如何解决,越想越气的小郑便向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看看我这车,修一下就大几千,还有这么丑的划痕!”小郑拿着照片气鼓鼓地说,只见一辆白得发亮的摩托车外壳上,有几道触目惊心的划痕。
“交警来了,他还骂我,我医疗费都花去不少,我摔伤治疗都没找他要钱。就算官司打几个月,我也要耗着他,多少钱我都打!”
事情不大,气性不小,为了解决这起交通事故,小郑数次与老姚协商赔偿,但两人一见面都剑拔弩张,谁都不肯让步。
焉耆垦区法院立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告知小郑,法院已开展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像他这类案件可由法院先行调解,如果能调解成功,既省时省钱,调解不成进入速裁程序,也方便快捷。
小郑本来想着等上几个月上法庭解决,一听还要调解也是将信将疑,自己前期电话打了几十个,当面找老姚去了两三次,都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来了法院还调解,行不行?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法官先当场给双方“算账”,见到车辆的损失很明晰以后,老姚也不再固执,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双方很快消除了疑虑、解决了争议,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老姚当场赔偿小郑12000余元。
“原以为至少得好几个月才有结果,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成了,他还当场赔了钱。先前几个月,我次次找他,气得我都想打人骂人,早知道这样处理交通事故方便,我也不自己找气受了,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小郑对法院实施的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程序前置机制连声称赞。
法官说:“都是能和平解决的小事,你们双方却因为气话上头,不值当,现在能一团和气地解决,也是好事。以后开车可要更加小心注意!”
这起小小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只是众多受益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程序前置的一个缩影。焉耆垦区法院在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着眼实际,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集中处理、加强调解、从速裁判,高效成功化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展现出诉前调解集约、快速、灵活、有效解决争议的强大功能和优势,在诉源治理和为民服务上走出了自己的新路子。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提高诉源治理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