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法院执行庭吗?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我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突然接到了被执行人麻某的电话。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6日,申请执行人马某受被执行人麻某雇佣在其承包的土地收割作物时,不慎被割草机将右腿割伤,经医院诊断为右开放性胫腓骨干骨折、右小腿多处神经损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马某与麻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麻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马某赔偿357378.50元。但在判决生效后,麻某未按照判决履行赔偿义务,马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一方面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麻某名下的存款依法冻结;另一方面联系麻某,做其思想工作,劝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麻某在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后,情绪非常激动,他向法官说道:“法官,你们把我的卡冻结了,我这明年该怎么活啊,我现在还欠着银行的贷款,明年种地也还要贷款,我愿意向马某还钱,但是三十多万一次性让我拿出来我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你们法院冻结我卡上的九万块钱先给马某,剩下的我分三年给他还完吧。”
执行法官将麻某的还款意愿向马某反馈后,马某说道:“从2021年我给他干活受伤以来,我现在腿也落下了残疾,现在行走都不方便,麻某在三十五团承包着几百亩地,我还听说他今年挣了一两百万,我的意见是他一次性向我付清。”
考虑到春节将至,也为了让当事人过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执行法官采取“逐个击破”策略,在双方已了解对方情况的前提下,让他们分隔开来展开沟通,一方面积极劝说申请人不要再执着于一次性付清,给被执行人一个缓冲时间。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拒不履行将对个人征信等方面的影响,劝告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义务,不要一味拒绝申请人,主动表态提出还钱方案,争取早日解冻银行账户,解决银行贷款问题,好好生活。
2023年1月18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马某与麻某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麻某拖欠马某的赔偿费用357378.50元,分三次还清,于2023年1月31前支付90000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167378.50元。在征得马某的同意后,法院依法解冻麻某的银行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