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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的善意文明执行,友爱又坚决!
作者:赵亮  发布时间:2022-12-04 23:35:36 打印 字号: | |

居家静默就能不被执行?怎么可能!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执行系统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与各方当事人积极视频沟通,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上查控,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京宇公司与李某订立买卖合同,京宇公司按照约定如期向李某交付了混凝土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混凝土款,剩余部分资金迟迟不予交付。

无奈之下,京宇公司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向京宇公司支付混凝土款325067元。

判决生效后不久,李某向京宇公司支付了200000元,但125067元的尾款迟迟未付。

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不久前,京宇公司代理人来到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就本案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人间蒸发”?线上平台来甄别

“对不起,您输入的身份信息有误,验证不通过…”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提起网络查控,未曾想被执行人李某身份信息验证无法通过。

如何找到李某是个难事。申请执行人与李某仅存在买卖关系,并没有共同好友,无法掌握李某现在的准确身份信息。



若是变更身份信息,这些年应该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过。面对困境,执行法官想到了公安机关的常住人口信息登记,遂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发函,请他们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身份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身份信息确实有过变更,并提供了变更记录。

执行法官将李某身份信息的变更记录导入线上平台进行身份甄别,李某的身份终于验证通过了。

经查,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有1万元存款,法官随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通过电话告知李某。

“法官,我现在没有钱,那1万元存款就算我履行的,等今年的棉花收了,我就还钱。”

执行法官将该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反馈,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李某棉花卖了后再履行。

疫情叠加棉价下跌?以线上平台促被执行人人性化履行

今年8月,新疆发生疫情,加之棉价下跌,李某无法及时将棉花卖出,执行法官便去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让他再等一段时间,积极电话联系李某,让他在困难消失后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经多次与李某沟通后,李某声称自己因疫情原因,工地一直未能正常开工,暂时没有偿还的能力,等到棉花价格再高一点,就卖出棉花,向申请执行人还款。

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掌上法庭”,开启多方视频,在不断劝说下,最终法官促成双方当事人解开矛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官,我履行后有什么证明的东西没有?如果申请执行人再向我主张还款该怎么办?”

“你主动履行后法院会给你出具结案证明,这样你放心了吧。”

2022年11月4日,李某将案款转入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后,于当天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就将该案款向京宇公司发放,执行法官将冻结李某的账户进行解除冻结,并将结案证明通过线上发送给李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应对基层群众难出门、难见面,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等问题,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兵团)”平台,联动使用智慧执行APP、移动终端等案件办理方式,充分利用自身扎根基层、贴近人民的优势,大力推广执行过程数据化、现代化,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有效应对双方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院的困境,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责任编辑: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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