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和老板14年算完账,到19年最后一次给了我4000元之后人就找不到了,这可怎么办啊,我还能起诉吗?他还欠我六万多块钱呐!”近日,工人老宋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向工作人员咨询劳务费问题。
经了解,2013年老宋带人在郝老板的工地上干活,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劳务费共103000元,郝老板由于手头紧张,便给老宋打了欠条。
2014年到2019年期间,郝老板陆续支付了34000元,剩余69000元至今未付,双方在2019年最后一次见面后,郝老板也不知所踪,这便有了开头一幕。
立案后,因被告郝老板不知所踪,无法通过常规送达方式将相关诉讼材料送达,于是便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信息。
开庭前,老宋给法官打电话咨询:“刘法官,这个公告送达真的可以送那些材料吗,被告收不到怎么办,这个钱会不会要不回来了,还有就是现在疫情没办法去法院怎么办?”
老宋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等待承办法官回答,承办法官一一解释道:“我们常规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等,公告送达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上述常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公告期届满即视为送达。即使被告没来,我们也可以缺席审理,只要你的证据扎实,法院就可以保障你的合法权利。关于疫情原因无法线下开庭的问题,如果你同意我们也可以转为线上开庭。”听了法官的解释,老宋心里踏实多了,并且同意线上开庭。
为了本案能够真正案结事了,法官多方查阅档案资料,终于在多年前一件郝老板作为原告的案件中,找到了其联系方式。
怀着一丝丝希望,拨通了电话。
嘟…嘟…“你好,你是哪位?”
功夫不负有心人,竟然真的联系上了被告。
法官在向被告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告知了案件的进度后,被告表示自己有和解的意向,希望法官可以居中调解,让原告在数额和时间上做一些让步。
法官将这个“好消息”告知原告老宋,老宋也表示同意线上调解。
“老宋啊,不是我不给你钱,确实是因为这几年疫情影响,我没有钱给你啊,疫情没开始的时候我每年都坚持给你付工钱,这你也是知道的。况且当初给我承包工程的公司也破产了,公司还欠我一百多万没给,我实在是有心无力啊!”郝老板看着老宋便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法官见状,接着说道:“老宋,他说的是否属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今天之所以组织你们调解,就是考虑到郝老板不是赖着不还,确实是目前没能力全额偿还你的所有劳务费,既然是调解,你先说说你的方案吧……”
在法官的调和下,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现在稍作缓和,原告老宋请求休庭半小时,他要和其他工友商量一下,因为自己是代表其他工友来调解的,这不仅仅是为自己。
半个小时过后,老宋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6万元,三年付清。
被告郝老板听及此处,面露难色,说道:“老宋,你看这样,今年年底前给你付5000元,剩下55000元,分五年还清。疫情当前我是真的没办法,你的方案我不敢完全答应你。”
为平衡双方利益,法官建议加入违约条款:“老宋,你们双方各让一步,但是为了保障你的权益,如果被告违约,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并可以就未偿还款项申请全部强制执行。”
“好!我相信法官!”原被告异口同声说道。
至此,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向双方送达了电子版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