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王某来到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货款如何索要问题。工作人员了解得知,2018年5月王某将自产的棉花交予被告巴州某棉花加工公司进行深加工,结束后被告请求代为进行棉花销售,由于双方都是老熟人,王某便同意被告的请求,之后发生了买卖纠纷。
王某说:“起初,我以为不用多久就能拿到自己一年的辛苦钱,可实在没想到被告一直不给我,数次追要,均以各种借口搪塞。2019年的3月份,我准备播种棉花,但是化肥价格涨了,家里资金非常紧张,我无奈之下去被告公司要棉花欠款,前前后后跑了一周,每次都在公司门口等大半天,但始终未找到被告。最后只能找亲戚朋友借钱,才把棉花种上。我和老伴岁数都大了,劳动能力一年不如一年,家中的儿子今年都30岁了,还没有结婚,一家三口都没稳定的经济收入。这两年疫情下,大家钱都不好挣,这几年我种地的本钱都是依靠贷款,需要偿还银行利息,被告一直不将棉花款给我,经过多次催要,直到2019年10月,被告才将部分棉花款转给我。剩余90000元一直未给我,只是打了欠条。今年,孩子要结婚需要用钱,我没有办法才来法院,希望你们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工作人员指导王某整理好起诉的相关材料后,速裁法官通过网上视频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询问其如何将余款付清。
该公司负责人说:“我承认还欠了老王90000元,但是我现在真没有能力付清棉花款,我公司这几年都是亏损,都是从内地的厂子调取资金来运转,这两年,起诉我的人也很多,我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我依然在尽可能筹钱用于付清欠款。所以,希望老王再给我点时间。”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说道:“王某,你们之间原本关系良好,要不然你也不会同意被告替你销售棉花的请求,你们双方看看能不能调解解决这件事。”
王某说话声音一下子高了起来。“我不同意,就要法院判,这样我才能尽快拿到钱。正因为相互认识,我才相信他,但是他坑了我好几年,这钱是我们老两口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我从2018年要债要到了2022年,每次都是口头答应得好好的,但就是不给钱。因为这件事,我老伴都跟我争吵过很多次了,儿子也对我有怨言,严重影响到我的家庭关系。这次我不但要求被告把欠我的钱一次性还清,还要将这几年的利息一并给我。”
最后,见事情处在僵持阶段,承办法官便建议被告给王某老伴打电话,做做工作,或许这件事还有峰回路转的可能。
被告在电话中说道:“老王媳妇,我是巴州某棉花公司的,你还记得我吗?今天老王在法院要解决我欠你们90000元棉花款的事,欠你们这么多钱真不好意思,实在对不住了,但我真的有实际困难。今天老王生气了,不愿意调解,要我一次性还清,目前我也没有能力一下子还清,但今年年底前我一定将这90000元还你们,不耽误你们家的事。你看你能给老王说说不,给我一点时间,现在到法院了,我一定会按时还款。”
最后,在被告与王某老伴通话结束后,案件迎来了转机。老王在老伴的劝说下最终同意调解,说道:”这9万元被告要分两次还清,11月10日前还50000元,12月10日前还清余款40000元。如果你能按时还钱,利息我就不要了。“
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临近结束时,承办法官再次向被告强调要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其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