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协同鉴定人员深入涉案施工现场查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积极完成现场勘查,力求快速、有效、客观、公正的化解纠纷。
2020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设备以及对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并提供原材料,被告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加工好的成品交由原告出售。合同签好后,原告按协议约定对设备改造进行投资,但2021年10月14日被告提出要终止协议。原告认为其将被告生产线改造完毕后就强行解约,不符合合同约定,故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给原告的设备款以及设备改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就设备款以及设备改造款产生重大分歧,无法确定实际价值,故申请对投入设备的价值及设备安装费用进行鉴定,法庭同意了原被告的申请,双方共同选择了鉴定机构,法院当即出具鉴定委托书。
为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确保原、被告均能准时到场。2022年7月22日,承办法官、鉴定人员与原、被告先后赶到鉴定现场。考虑到鉴定工程量大,鉴定成本较高,承办法官先组织双方就设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确认,后组织鉴定方对双方都认可的内容先行鉴定,最后就鉴定时原、被告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在双方意见相同的情况下做到鉴定范围一步到位。在鉴定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并为其厘清思路、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使得双方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陈述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达到双方意见达到统一。经过各方一整天的努力,终于在大家都在场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对涉案设备、技术工程的测量、记录。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现场勘查、耐心协调、公正司法的做法表示称赞。“法官这么重视我们的案子,还跟着我们一起到现场来,我对这个案子就很放心了,你真的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的法官,这一整天你跟着我们连口水都没有喝,真是辛苦你了。”原告感激的向法官说道。承办法官笑着对当事人说:“只要能解决你们双方当事人的问题,这点辛苦不算什么,解决纠纷就是我们的职责。”此次鉴定为后续案件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细微之处见精神,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的优良传统作风,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把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到位,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