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近日,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吴秀峰前往新疆铁门关市双丰镇中学,运用生动形象的小故事,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解析,为学校师生讲解《民法典》的那些事儿。
在2个多小时的普法讲座上,吴法官重点结合《民法典》与广大师生学习和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生动有趣的问答,讲解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七编的内容。
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总则编中胎儿是否能够继承遗产”;“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由谁来承担民事责任”;“物权编中小区电梯坏了、屋顶漏水如何维修”;“居住权是怎样的权利”;“合同编中借款合同中应当如何支付利息”;“人格权编中侵害他人隐私都有哪些”;“婚姻家庭编中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继承编中子女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是否能够继承遗产”;“侵权责任编中自甘风险参加文体活动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讲座结束后,学校师生们纷纷表示,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恰逢其时,《民法典》与教育的相关知识恰好是师生们需要深入学习的内容,法院的宣传活动使大家受益匪浅。吴法官将此次培训的课件留下,希望给师生们后续的学习提供有效帮助。
最后,铁门关市双丰镇中学郑琳校长为吴秀峰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证书。并表示,法治教育事关每一位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官成为“法治副校长”,有利于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精准普法,引导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吴秀峰法官表示,法律工作者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法校共育,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法治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助力校园平安建设,对学校师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师生,提升师生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让师生的法治理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