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住上了楼房,用上了暖气。日子越过越红火的同时,物业暖气类纠纷正不断涌现。
2021年9月至今,针对辖区团场内物业费、暖气费纠纷,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走访了辖区物业公司和大量团镇居民,成功化解物业费、暖气费等矛盾纠纷6000余件,逐渐摸索出“4321”的物业类纠纷解决新模式。
四方联动,形成调解合力。为进一步推进物业暖气类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立足一团镇一法官工作室,积极与司法所、社区、派出所、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联动,借助社区工作对职工群众矛盾纠纷的“知根知底”的优势,对处于萌芽状态的纠纷形成调解合力,努力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三条战线,深入基层调研。在接到矛盾纠纷的反映后,法官工作室兵分三路,赶赴各自辖区团场(即31、33、34三个团场)进行基层调研,依照统计结果,进行科学部署。
在调解阶段,前期采取“集合代表协商,集中群力解决”的策略,会同社区主任、物业供暖公司相关负责人、居民代表,对物业供暖公司的服务水平,收费项目透明度以及对居民用户的物业费、暖气费拖欠缘由等问题,逐项进行协商。中期,针对物业、供暖服务问题,联动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向相关企业提出建议,由城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建议当地行政部门强化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放力度,积极推进小区暖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建。后期对居民用户普及供暖、停暖等申请手续以及计费方式进行明确,并广泛普及宣传,增强了居民用户的用暖规范,目前辖区团场内的物业和暖气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升,相关费用的拖欠情况已得到极大解决。
两点发力,寻得纠纷症结。物业暖气纠纷之所以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关键在于把握了重点。根据走访调查的结果显示:居民用户普遍反映“楼道不清洁、暖气不够暖”,部分居民用户自行安装壁挂炉,未使用暖气。物业和暖气公司面临居民拖欠物业费、暖气费,致使资金链断裂,无法提供更优质服务。因此,法官始终着眼于“居民用户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之所需”和“物业、暖气公司的解决缴纳资金之所求”这两个诉求,以此为止纷定争的主目标和大方向进行调解发力。只有深刻认识症结所在,才能达到精准调解的工作效果。
一同整治,植入双赢意识。为根治日后辖区团场的物业暖气纠纷,需从两个方面形成常态化机制。一是要推进“改造老旧设施,提升物业暖气服务质量”等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培养居民用户在思想观念上的转变与行动上的配合。
改善日后拖欠费用问题,关键在于协商物业、供暖公司,引导其采取“先交打折优惠”等商业模式,不断善意引导居民缴纳物业供暖费用,并联合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形成约束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积极通过提高物业服务、暖气温度等措施获得居民的满意和认可。
其次对要居民用户们做好宣传工作,打破对新的物业和供暖公司的固有成见,普及居民用户需依法履行物业费、暖气费支付义务的法制观念。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并统计新职工的想法和意见,并结合法官工作室,定期针对调查意见进行普法宣讲,促进新职工们在思想上形成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的观念转变。其次通过社区活动、宣传栏、短视频等方式宣传城镇生活知识,提高对自己作为居民的权利及义务的认识,使其逐步适应团镇生产和生活。
下一步,二师法院将持续探索诉源治理新方法,构建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解决纠纷的分层递进路径,不断拓展诉调对接范围,加强工作联动,为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推进辖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