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了自己的房,这本来是一件让人激动和安心的事,但张先生的心情却截然相反,没日没夜的担心着、吃饭也吃不香、睡觉也觉得不踏实……
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要从买了这所房子说起。
张先生花了19万从张老太那里买下了一所居民住房,顺利成交之后却被告知没有产权,他与张老太商量产权的事,却被张老太以多种理由推脱。没有产权意味着所购房屋并没有真正属于自己,没有在法律层面层位不动产的所有人。此事已经拖了一段时间,却仍然无半分头绪,这可给张先生急坏了。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来到了库尔勒垦区人民法咨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官在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陪同张先生前往29团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张先生、张老太两位当事人面对面,就房屋产权的事宜进行磋商。
法官向张先生和张老太详细讲解了税务机关和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及政策,明示了买方责任和卖方责任,在之前房屋的买卖约定的价款基础上,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希望双方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向有关部门补交相应税款及材料。
在法官和29团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张老太终于答应了把房子的产权过户,并当场签字。
此事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张先生很是激动:“我这下终于完完全全、完完整整地拥有自己的房了。感谢法官,谢谢各位……”面对情绪激动的张先生,法官表示:“遇到纠纷或者困难,先不要着急,化解矛盾有很多方法,妥善解决问题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