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冬季法治大培训”活动,扩大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吸引力,连日来,二师法院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从群众不同需求出发,深入基层连队、社区、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为基层职工群众送上“法治大礼包”,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受到职工群众广泛点赞。
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座
12月28日上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到铁门关市第一中学校开展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由审判庭法官吴婷婷主讲,铁门关市第一中学校义务部学生共计60余人聆听宣讲。
自“冬季法治大培训”活动开展以来,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深入持续开展冬季法治大培训。此次普法宣讲,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融入法治培训活动中,既是切实履行普法职责,更是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辖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活动中,吴婷婷法官首先用鲜明的数字对比向学生们说明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希望学生们要引起重视。接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常识和道路交通标志,并借助图文并茂的PPT向学生们展示了在行走、乘车及驾驶非机动车时在交通方面的正确和错误操作。最后利用学生们出行易存在的交通安全情况,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发生交通意外如何自救”的问题。
整个教室里,一排排身影在静坐,一双双眼睛在闪烁,这是学生们认真听讲时的可爱模样。大家排坐整齐,聚精会神,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仔细做好笔记,并且积极与宣讲的法官进行互动,回答问题。
过此次普法宣讲,法官借助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倡导学生们要摒弃交通陋习,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学生们的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让法律之光温暖每一个家庭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并以情感为纽带构成的最重要的社会单位。故而家庭关系的融洽与否,不仅决定了我们的幸福指数,而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稳定以及国家发展的兴旺和谐。正因如此,我们才要重视对婚姻及家庭关系的经营和守护。
2021年12月29日,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向第二师33团20连全体职工群众开展了“冬季法制大培训”讲座活动,法官张霞从《民法典》的角度,以丰富的案例和平实的宣讲,向职工群众普及了婚姻、家庭、财产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新旧法规的变化和区别。现场职工群众们认真聆听,学习讨论氛围浓厚。
培训中,法官针对群众关于法律法规的疑惑,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有群众提到:“我前不久花了8000元买了一个进口自动洗碗机十分好用,大大减轻了家务负担。但老公却认为我买之前没有和他商量,况且价格昂贵觉得不划算,硬要我退货,这怎么办呢?”
法官张霞解答道:“你是为家庭生活需要而签订的买卖合同,所以该行为对夫妻双方均发生效力。从《民法典》上讲,这涉及到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意思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时,不必明确其代理权,可直接以自己名义、另一方名义或者双方名义为之,而你所讲的购买家用电器就属于这项法规。该法规不仅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中的平等权利,同时也对交易的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过张法官的耐心讲解,群众职工们的疑惑逐个被解开,职工们笑着说道:“感谢张法官来20连给我们授课,以前我们知道在做生意、干活等经济和劳务方面需要懂法,今天才知道在家庭生活中,要想充分保障家庭里夫妻双方的平等权利也要懂法。”
经过这次培训,使得职工群众们了解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通过平实的法规宣讲和生动的案例释义,提高了职工群众们对于法律的认识,达到了培训的普法效果。下一步,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还将持续开展此类法制培训,不断为辖区内团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司法力量。